’,您以后
叫我军犬就行。”
“哦……”我觉得这个外号不雅,可这小伙子好像还挺喜欢这个称呼。
“勇哥,其实我家也是咱市里的,当了三年兵,这才跟着赖总一年多,以后
勇哥要是看得起我,就拿我当兄弟看。”
“你家里还有什么人?”
“只有一个老娘了。我十六岁的时候就去北京打工,后来在一家夜总会当保
安,碰巧就认识了赖总的老爷子,他很喜欢我,送我去当兵,复原后就让我跟了
赖总。”
“你当的是什么兵?”
“我也说不清,对外好像叫特种部队。学的也挺杂,什么射击、搏击、侦查、
电子通讯、跟踪、爆破什么的,虽然挺苦,可也值。本来部队不想放我,还是老
爷子打了招呼才让我复员的。”
我点点头,笑着问道:“那你是不是打架很厉害,算是武林高手了吧?”
军犬也笑了,说:“那不一样,练武术的人花架子多,招式很好看;我学的
是自由搏击,讲究的是一招制敌。告诉你一个秘密,你别看赖总不显山不露水的,
其实他的功夫比我高,因为他有内功。”
“嗯,不会吧?”我觉得不可思议。那个风度翩翩、仪表堂堂的赖云峰跟这个
彪形大汉比,谁都能看得出来军犬肯定占上风。
军犬伸出右手在我面前张开,那是一只蒲扇般大的手掌,掌心火红,虎口的
肌肉鼓绷绷的。他把手掌一翻,我发现他的手掌不仅肉厚,而且手背青筋虬结,
手指头粗得像小棒槌。他说:“你看我这只手,一巴掌能扇死一匹马,一拳能打
死一头牛……可跟赖总掰手腕,我却不是对手。”
军犬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
我还是无法置信,心里小声嘀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