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越少,我不知道我俩之间的感情现在是个什么状态。在这个家里,人和
人之间的关系定位好像都出了问题,我和岳母、岳父和方芳更像是两对夫妻,而
我和岳父,竟然有点像是兄弟……
初为人父,我却没什么高兴的感觉,那个男婴不是我的种,让我对他很难产
生什么感情。同事们纷纷向我贺喜,关系近点的还取笑我赶时髦“先上车后补票”,
结婚才半年就当爹,我也就默认了。不管怎么说,家丑不能外扬的道理我还是懂
的。
孩子满月了,方芳也能下床走动了,白天她已经能照顾自己和孩子了,只是
晚上还需要人陪,岳父毫无怨言地继续在她的屋里过夜。
一天晚上,岳父吃晚饭时不知为什么很兴奋,喝了不少的酒。自从方芳生孩
子到现在这一个多月,岳父为了照顾母婴,很自律地没有喝过酒,今天看到曙光
在前,便放松了,一解多日的酒瘾。
方芳看见了很不高兴,说今晚不要他陪了,让我陪。
岳父也不在意,喝完酒就醉醺醺地出去了。
当晚我就睡在了方芳的屋里,很晚也没见岳父回来,心想他回来了自会去岳
母房里,就坦然入睡了。而岳母认为岳父回来会去方芳屋里,也没在意,自己睡
了。就这样,岳父失踪了一夜,我们居然都不知道。
第二天我早早地起来去单位上班了,忽然接到一个电话,是派出所打来的,
让我去一趟。
我吓了一大跳,想了想自己也没做过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啊,难道是在汽车站
买过几本违禁黄书让警察知道了?
惴惴不安地来到派出所,发现岳母竟然也在那里,眼睛都哭红了,警察告诉
我,我的岳父出事了。
原来昨天晚上有个女子来派出所报案,说她在城外遇到一个酒鬼想强奸她,
她拼命反抗,穿着高跟鞋往那男人裆部使劲踹了几脚,见那男人在地上疼得打滚,
吓坏了,让警察快去看看吧,说完就赶紧走了。警察赶到那女子说的地方一看,
在树林里发现了岳父的尸体,他的裤子已经褪到了膝盖,下身一片血肉模糊,阴
囊被踢破,睾丸都碎了……
警察也说,这女子下手也太狠了,我岳父罪不至死。可那女子没有留下记录,
人海茫茫,还真难找到她了。接待那女子的警察说,她当时裹着头巾,戴着墨镜,
长什么样都没看清楚,更是难以破案。
最后,派出所的结论是,这事我们恐怕只能是认倒霉了,把岳父的尸体领回
去埋了就算了;他们对外也不公布这个案子,毕竟不是什么好事。
我搀着身子发软的岳母回到家,方芳听我把事情说完,一下子瘫倒在地。
岳父的后事几乎都是我张罗的,我对外声称岳父是突发脑溢血死在了家里。
照相馆和园林局也过来两个人帮了点忙,而岳母和方芳却指望不上,方芳要么是
两眼发直,跟丢了魂似的,要么就对着小继宗掉眼泪;而岳母更让我头疼,她就
跟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样,一逮着机会就拉着我说我